与世家机构关于“ ”项目的全程营销委托代理合同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理方:成都世家置业顾问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地址:成都市顺城大街冠城广场 10F、12F
法定代表人:唐 浪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甲方“ ”项目的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甲方“ "项目的独家全程营销代理商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名义从事“ ”项目的代理营销事务
二、项目概况: 2
项目名称:“ ”; 2
进展商名称: ; 2
地理位置: ;2
项目性质: ;2
建筑结构: ;2
总用地面积: 亩 ;2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2
住宅部分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2
商业口岸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2
容积率: 平方米
三、委托代理事务及期限
代理事务:“ " 项目之全部建筑物的销售
期限:本协议生效次日至双方认可的项目封盘清算日或双方协商终止协议时
四、甲、乙双方的责任
保证“ "项目整体开发所必需的资金供给
在本协议生效后 3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真实的、合法的该宗土地使用权属文件及项目的有关批准文件(均为复印件,加盖甲方公章)
在双方合作过程中,根据办理情况,及时向乙方提供与该项目有关的各项手续及文件(均为复印件,加盖甲方公章),并为有关手续或文件的办理对该项目开发过程和进度的影响负完全责任
对于乙方提出的有关策划方案,以高效率的工作方式尽快讨论回复
除双方有明确商定的情况以外,其回复时限不能超过 3 个工作日,如在 3 个工作日后没有回复,视为甲方同意乙方提出的有关策划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