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制度一、公开公示制度(一)公开公示的目的为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水平,法律规范办事程序,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结合本中心实际,制定本制度。(二)公开公示的内容1.服务范围:(1)现场解答法律咨询;(2)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法律援助事项承办人员;(3)指引申请及受理公证、人民调解等相关法律业务;(4)受理对法律服务工作的投诉和意见建议;(5)开展法律知识普及教育和法治文化活动;(6)协调指导本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等。2。服务人员:包括服务人员姓名、职务、照片等基本信息。3。服务承诺:(1)即时服务: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拟办事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随到随办,当场办理。(2)法律规范服务: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依法提供法律规范有序的服务,不得越权办理或乱作为,不得损害服务对象利益。(3)高效服务:工作人员要提高工作效率,积极主动服务,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力争为服务对象多办实事.(4)廉洁服务:工作人员要依法行政,廉洁办公,不滥用职权牟取私利。4。联系方式:包括具体地址,邮政编码,中心电话及监督电话,电子邮箱等。5。服务流程:包括服务事项,服务对象,需要提供的资料,办事流程,办理人员,分管领导及办结时限等。6.服务人员在岗情况:包括姓名,职务,是否在岗,未在岗原因等。(三)公开公示的方式1。设立公示栏。2.提供中心咨询电话,方便群众咨询。3。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及 12348 公众微信号等方式,向公众发布。4。所有需要公示的内容,都在网页上公开。(四)公开公示的监管通过公开公示制度的不断完善,同时加强自身及公众的监督作用,从而达到提升服务质量的目的。(五)公开公示的时间公开公示的时间一般为 7 天。如有需长期进行公示的内容,由相关负责人员收集整理好,长期进行公示。二、工作台账制度(一)每日对前来申请法律服务的群众进行分类接待登记.(二)服务事项办结,实行一案一卷制度,及时整理归档.(三)每周对服务事项进行一次统计汇总,报局长和分管领导批阅.三、首问负责制度(一)首问负责的目的针对群众对中心内各部门职责分工和办事程序不了解、不熟悉的实际问题,结合本中心实际,而制定的便民工作制度。(二)首问负责的要求1.对来访(来电)者提出的咨询、投诉或业务办理等问题,无论是否属于本部门范围的事情,首先受到询问的人员要负责指引、介绍或答疑,不得经任何借口推诿、拒绝或拖延时间.2。首问负责部门或工作人员能当场处理的,要当场解决。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