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法律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进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企业内部控制法律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分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参照本制度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企业董事会(或者由企业章程规定的经理、厂长办公会等类似的决策、治理机构,以下简称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实施的、旨在合理保证实现企业基本目标的一系列控制活动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 内部控制的制订原则1、合法性原则
本制度的制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有关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
2、全面性原则
本制度的制定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3、重要性原则
本制度的制订在兼顾全面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针对重要业务与事项、高风险领域与环节实行更为严格的控制措施,确保不存在重大缺陷
4、有效性原则
本制度相关具体业务控制能够为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
企业全体员工应当自觉维护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
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地纠正和处理
5、制衡性原则
本制度制订的七项具体业务控制,涉及的企业的机构、岗位设置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并符合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确保不同部门、岗位之间权责分明和有利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6、适应性原则
本制度制订的七项具体业务控制,合理体现了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业务特点、风险状况以及所处具体环境等方面的要求,并随着企业外部环境的变化、经营业务的调整、管理要求的提高等不断改进和完善
7、成本效益原则
本制度的制订在保证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