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能集团员工招聘管理办法一、总 则第一条 为保证集团各岗位能够及时有效地补充所需的优秀人才,满足集团不断进展的需要,健全人才选用机制,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规定了集团面对社会招聘管理人才的基本程序、方法、要求.第三条 集团招聘管理人才坚持“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高层以下各类管理、技术人才. 二、招聘职位的确定与招聘组织管理第五条 集团人力资源规划和组织人事调查是确定招聘职位的基本依据.空缺职位原则上须预先在本集团内部进行公开招聘,如不能满足职位要求,则由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经董事长批准后方可进入社会招聘。第六条 管理、技术人才招聘工作由董事长直接领导(特别情况可授权他人负责),人力资源部负责拟定招聘计划和组织实施,招聘职位所在部门参加招聘考评的技术设计和实施工作。 第七条 人才招聘属非常规性的重要人事工作,经费预算实行单独列账管理. 三、组织实施程序与人员甄选第八条 人才招聘实施基本程序如下:确定职位的具体资格条件和要求,发布招聘信息公告、报名组织、应聘人员初选(确定进入考评的人选)、依据测评方案组织实施考评测定、确定聘用候选人、审核及体检、签约、岗前培训、上岗、上岗培训. 第九条 人员甄选测评方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设计和实施,必要时可聘请有关专家进行技术指导或委托专业服务机构承担设计和有关测评工作. 第十条 人员甄选通过多角度、多方法进行测评。评估内容一般须包括基本素养(智力性的和非智力性的)、知识技能、管理能力、个性偏向等方面,各项内容的评估结果须以量化方式显示。具体评估内容和方法依据职位重要性和要求确定. 第十一条 依据测评结果,人力资源部针对岗位要求按一定比例确定聘用候选人名单,审查复核候选人有关材料,组织进行体检,提交相应的个人测评综合报告。 四、聘 用第十二条 进行正式聘用决策前,由招聘职位的直接上级和人力资源部部长负责与聘用对象进行沟通,就聘用契约等有关具体内容达成共识. 第十三条 人力资源部提交聘用候选人甄选结果材料,由董事长、总经理进行聘用决策.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聘约签订等有关聘用手续。 第十四条 新聘用人员由劳资社保部负责进行岗前基本培训。 第十五条 新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由职位直接上级负责进行胜任力考核,人力资源部根据考核结果进行转正、辞退和职位调整. 第十六条 新聘用人员转正后纳人公司常规人事管理。 五、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