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绩效考核办法为仔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保证公司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加强隐患治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生产安全、稳定、持续的进行,特制定此考核办法. 一、根据公司各部门、车间设备环境、危险性的不同,考核评比分为 A、B、C 类单位。(一)、A 类单位环境好,危险性不大,设备少,该类单位安全经济考核起评分为 100 分。考核单位 5 个:质检部、公用工程、保卫部、调度室(二)、B 类单位生产环境一般,有危险性,设备较多.该类单位安全经济考核起评分为 100 分。考核单位 2 个:。(三)、C 类单位生产环境一般,危险性较大,设备较多。1、电石炉车间、炉前维修车间、原料车间、仪电部安全经济考核起评分为200 分,考核单位 20 个:一车间、二车间、三车间、四车间、五车间、六车间、炉前维修车间、原料一车间、原料二车间、仪电、2、炉气输送车间、车队、破裂线安全经济考核起评分各为 100 分。考核单位 10 个:1#破裂线、2#破裂线、3#破裂线、车队、炉气输送车间 1#破裂线、2#破裂线、3#破裂线、车。二、考核标准: (一)、安全事故 1、发生人身伤亡重特大事故,扣除该单位当月绩效考核工资的 25%; 2、发生 7 级以下等级伤残事故、中毒、窒息事故、受伤人员 2 人以上,扣除该单位当月绩效考核工资的 10%; 3、发生 7-10 等级伤残事故,扣除该单位当月绩效考核工资的 4%; 4、发生非等级伤残事故,扣除该单位当月绩效考核工资的 2%; 5、发生着火安全事故经济损失 3 万元以下,扣除该单位当月绩效考核工资的 1%,每增加 1 万,递增扣除当月绩效考核工资 1%。若发生着火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事故处罚累加;6、发生爆炸事故,经济损失 5 万元以下,扣除该单位当月绩效考核工资的4%,每增加 1 万,递增扣除当月绩效考核工资 1%;若发生爆炸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事故处罚累加;7、发生违反《安全生产红线禁令(一)》,扣除该单位当月总奖金的4%。若发生违反《安全生产红线禁令(一)》造成人员受伤的,事故处罚累加;8、瞒报事故(事故当班期间未上报),免除该单位绩效考核工资 4%,并与事故处罚累加;9、迟报事故(事故发生半小时内未上报),免除该单位绩效考核工资 2%,并与事故处罚累加;(二)、处罚标准1、安全隐患未整改,扣除该单位当月绩效考核工资 0.5%/次.2、连续两个月发生违反劳保穿戴的行为,扣除该单位当月绩效考核工资1%;3、当月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