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职务权限规定第一条 目的为保证本公司经营组织高效率的运转,使管理层职务、责任和权限明确化,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用语释义对本规定所涉及的主要用语的含义作如下界定
1. 职务是指为实现公司的经营目的,对各职位进行划分所对应的管辖业务范围
权限是指各职位执行其职务所必要的权力的范围
换言之,是指遵循公司经营方针和有关规定在职务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下列行为:(1)策划A.各职位在执行职位过程中,确定实施对策,并请上级职位神查讨论和决定
B.各职位根据上级职位的指示,企划一定的事项
C.某一部门依据其业务分工,企划一定的事项,或将企划事项向其他部门或机构呈报
(2)申请就自己主管范围以外代管事项的管理和调控,请委派部门(企划室、总务部、财务部等)予以审查讨论或同意
(3)请示各部门主管及室主任在执行过程中,对于超越其权限的事项,应向常务董事请求决定
(4)合议A.各职位在工作过程中,就需要与相关职位合作,征求相关职位的意见陈述乙方的意见,最后协商决定
当对方意见相左时,则由上级职位决定
B.合议亦可实行召开临时会议或例会的形式进行
(5)审查对下级职位提出的策划进行讨论推断,如有必要则进行修正
(6)决定A.在自己职责范围内,对下级职位提出的策划,或对已经付诸实施的事项,予以最终承认或裁决
B.对超越自己职权范围的事项,在需要请示、申请、合议、审查等情况下,其所有行为均属决定(即内部决定)
(7)承认权限拥有者在自己权限范围内,就某一事项的决定或实施,相上级职位或有关部门提出报告或联系,对此的答复或认可即为承认
(8)命令依据法律规范的指令系统,上级职位向下级职位传达的工作指令
(9)报告下级职位向上级职位汇报工作结果的行为
(10)联络各级职位依据其他职位与自己职务是否有关的推断,有必要联络事项和有联络义务的事项向相关部门通报或提供信息
(11)执行行使规定的权限,或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