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行为准则1、本公司员工除本职日常业务外,未经公司法人代表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1) 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2) 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3) 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4) 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2、 未经允许,公司员工不得在外兼任工作。3、 公司员工不得利用公司资源做与公司无关的事。4、 公司员工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不准索取或以变相方式收受业务关联单位的利益和帮助,否则将构成商业受贿。只有在对方馈赠的礼物价值或其他方式帮助较小,接受后不会影响正确处理与对方的业务关系,而拒绝会被视为失礼的情况下,可以在公开的场合下接受,由公司决定其归属。5、 公司员工对外业务联系活动中,遇业务关联单位按规定合法地给回扣、佣金的,一律上缴公司作为营业外收入或冲减成本,个人侵吞的属违法,可追究法律责任。6、 公司员工在与业务关联单位的联系过程中,对超出正常业务联系所需要的交际活动,应谢绝参加。包括:(1) 未经公司同意的宴请及娱乐活动;(2) 设有彩头的牌局或其他具有赌博性质的活动;(3) 邀请方的目的明显是为了从我方取得不适当利益的活动。7、 公司员工有责任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8、 公司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将公司的资金、车辆、设备、房产、原材料、产品等擅自赠与、转让、出租、出借、抵押给其他公司、单位或者个人。9、 公司员工对因工作需要配发给个人使用的计算机、办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不准违反使用规定,作不适当之用途。10、公司员工在不能清楚推断自己的行为是否违反本准则时,可按以下方法处理:(1) 以该行为能否毫无保留地在公司公开谈论为简便的推断标准;(2) 向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提出咨询;10、公司要求所有员工有良好的工作习惯,如工作日记、计划书、会议纪要等。11、尽忠职守,服从管理,不得有阳奉阴违、敷衍、搬弄是非、推诿行为。12、未得实情,不得私下恶意议论公司人事及各项决策。13、任何员工不得损坏他人和公司的形象,不得与员工、客户和合作伙伴发生吵闹、打架等有损公司形象的事件。14、参加代表公司的集会活动,不得私自行动,随心所欲,必须听从公司的统一安排,维护公司的集体形象和团结精神.行政管理制度一、办公室管理制度1、公司办公区域入户大门钥匙由公司统一人员管理,其他人未经许可,不得自行使用钥匙或其他方式开门,否则将受到公司处理,其行为有损公司利益者,造成一切后果由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