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公寓管理制度为更好地维护职工公寓住宿秩序和休息环境,促进员工更好地学习、生活和工作,特制定本公寓管理制度
一、公司办公室是职工公寓的具体职能管理部门
员工入住公寓要严格根据公司《职工公寓入住标准及配置办法》执行
不符合入住标准或未经公司领导和物业批准,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调整房间和擅自安排人员住宿,否则发现一次,罚款承办人 500—--1000 元,同时公司办公室要及时收回床位
二、住宿人员要注意防火和用电安全
严禁在公寓内使用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将自行车存放于公寓楼内;严禁将物品堆放在走廊、公共场所、影响防火通道的畅通,违者将视情节给予 100—300元处罚
三、楼内和宿舍内部所有的公共财产,每个职工必须爱护,不得任意搬迁,更不准损坏和拆改,严禁打、砸、踢、摔等破坏公物行为违者一律按物品购进价格的三倍进行赔偿
四、住宿人员必须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调整,每个房间必须按规定标准住满室内人数
不满者,宿舍管理人员有权安排人员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绝
五、禁止在公寓内大声喧哗、酗酒、打架、斗殴、侮辱他人、经商和其它一切防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违者视情节给予 100—300元处罚
六、爱护宿舍卫生,室内、过道、楼梯间保持清洁卫生,不准在室内外堆放垃圾,随地大小便、乱丢果皮、纸屑和乱倒脏物以及在墙上乱画,违者处以 50-—100 元罚款
七、住宿人员不准私自调换房间、床位或转让床位,如有违反规定者将取消住宿资格,并处以 100-200 元罚款,且事后不论任何原因均不给予安排床位
八、建立外来人员进入公寓楼登记制度
非本公寓人员禁止随意出入公寓,有特别情况要进入者,需出示相关证件并说明理由,经工作人员登记后方可进入,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离开;未经公寓管理员同意擅自闯入公寓者,给予 100—300 元处罚
九、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