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第 100 章 总则1。2.1 一般规定1。2。1.1 本章为总则,主要包括保险费、工程管理、临时工程与设施、承包人驻地建设等内容。 1.2.1。2 保险费分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工程一切险是为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及已运至施工施工场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所投的保险。第三方责任险是对因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造成的财产(本工程除外)的损失和损害或人员(业主和承包人雇员除外)的死亡或伤残所负责任进行的保险.保险费率按议定保险合同费率办理(保险期限应至竣工验收为止),根据保单实际额度予以计量,当保单中的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二险合一而难以分开时,可根据实际总额合理分摊。1.2。1。3 竣工文件费是承包人对承建工程,按交通部发布的《公路工程竣 (交)工验收办法》及其它有关规 定的要求,编制竣工图表、资料所需的费用。1。2.1.4 施工环保费是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实行预防和消除环境污染措施所需的费用..1。2。1。5 施工安保费是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实行安全保护措施,以保护现场施工、监理人员及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及方便所需的费用。为完善安全措施,法律规范安全管理,强化安全意识,该部分费用应作为单独计价内容,可根据工程规模大小或安全措施需要,以清单第 100 章(不含施工安保费本身)至 900 章合计金额不少于 1%的某一约定百分率计列。1.2.1。6 信息化建设是依据无纸化、网络化等办公和管理要求而所需的软硬件、网络平台建设等费用,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需要估列一个总额,以专项暂定金形式计列.1.2。1。7 路基沉降及变位第三方监测费是依据路基工程施工、稳定监测、质量控制和评价以及沉降量计算等需要而所需的第三方独立监测费用,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需要估列一个总额,以专项暂定金形式计列.1.2.1.8 机电工程专项费用是依据机电工程专业特点和实际需要而设立的专项费用,主要包括系统测试费、联网测试费、培训费等内容。1.2。1.9 临时道路(包括便道、便桥、便涵、码头)是承包人为实施与完成工程建设所必须修建的设施,包括工程竣工后的拆除与恢复。1。2。1。10 临时用地费是承包人为完成工程建设,临时占用土地的租用费。临时用地费已包含临时占地恢复费,临时占地退还前,承包人应负责恢复到临时用地使用前的状况.未经审批的占地和超过批准的占地使用时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由承包人自负.1.2.1.11 临时供电设施、电讯设施费是承包人为完成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临时电力、电讯设施的架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