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蜂生产管理体系要求1 目的法律规范养蜂生产管理,保证蜂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推动养蜂业走向科学化、产业化.2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养蜂生产管理体系的基本原则和技术要求,包括养蜂生产管理溯源体系、养蜂生产组织的建立、养蜂生产管理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养蜂生产管理的监控及持续改进。本标准适用于各蜂场、养蜂户、养蜂合作(联)社、蜂产品加工销售企业.养蜂生产,是指通过蜜蜂饲养生产经营蜂产品,隶属于畜牧业的一种农业生产活动。非养蜂生产的养蜂活动不在本标准要求范围内.3 法律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舞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讨论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没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19168 蜜蜂病虫害综合防治法律规范GB/T9697 蜂王浆GB/T18796 蜂蜜NY5134 无公害食品:蜂蜜NY5135 无公害食品:蜂王浆与蜂王浆冻干粉NY5136 无公害食品:蜂胶NY5137 无公害食品:蜂花粉NY5138 无公害食品:蜜蜂饲养兽药使用准则NY/T5139 无公害食品:蜜蜂饲养管理准则《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中国农业部第 193 号公告)《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中国农业部第 235 号公告)4 要求4.1 产品溯源体系4。1。1 建立产品溯源体系的目的是全面控制蜂产品的质量安全,对蜂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中的各个环节进行跟踪服务,通过产品可追溯标识,可以追溯到消费终端——客户,同时也可以追溯到生产源头——蜂农。4.1.2 产品可追溯标识必须具有唯一性、相承性、关联性,由蜂农编号、原料批号、中间体批号和成品批号构成.4.1。3 蜂农编号由蜂农培训证书号产生,可以追查蜂农培训证书、蜂农档案、养蜂日志、蜂场产品流向记录、用药记录、原料收购记录。4。1。4 原料批号为企业编制的一个检验批量的原料编号,由原料批号可以追溯原料收购记录、原料检验记录、原料使用核销记录。4.1.5 成品批号为企业生产过程中一次总混量的编号,若分次总混可设中间体编号,通过成品批号可以追溯生产全过程的批生产记录、检验记录、销售台帐.4.1。6 产品的溯源体系要求通过产品批号查询销售台帐,并进一步查询产品销售方向,实现产品可召回性;也要求通过成品批号追溯产品批生产记录,在产品生产记录中通过中间体批号,原料批号追溯到原料使用记录,在原料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