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兴事发门业集团文件兴事发集人字〔2025〕21 号内部培训师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建立集团内部培训师队伍,实现培训的正规化和科学化,有效开展全员培训,帮助员工改善工作及提高绩效,形成法律规范的培训师体系,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内部培训师”指能够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进展状况,讨论开发针对公司实际需要的培训项目,以及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掌握并运用现代培训理念和培训工具,策划、开发培训项目与培训课程,制定、实施培训计划,并从事培训咨询和培训执行活动的人员
“内部培训师”以下简称“内训师"第二章 内部培训师评定领导机构第三条 集团成立内部培训师评定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集团总经理任副组长、集团副总经理,集团总监、董事长助理、各公司总经理任组员,集团人力资源部是内部培训师评定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
第三章 内部培训师的等级和待遇第四条 内训师设为初级、中级、高级
第五条 内训师待遇:(一)初级内训师工作时间 100 元/小时,非工作时间 120 元/小时; 中级内训师工作时间 150 元/小时,非工作时间 170 元/小时; 高级内训师工作时间 200 元/小时,非工作时间 220 元/小时;(二)集团每年对培训师送出外培一次
每年培训资料费补助:初级500 元,中级 800 元,高级 1200 元
资料费发放根据全年课时确定,对于一年授课未满规定课时,资料费按完成比例发放
(三)内训师授课时,集团提供 3—5 名讲师助理辅助教学(助教),培训单位行政人事部门负责后勤保障
助教原则上由各单位兼职培训管理人员、内训师后备储备人员担任
第四章 内部培训师的基本要求第六条内训师基本要求(一)热爱培训工作,思想活跃,具备较强的学习、组织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传播公司理念和价值观
(三)结合实际,因需施教;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四)服从安排,仔细备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