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镜与微创器械消毒灭菌质量评价指南(试行)为法律规范医疗机构内镜消毒灭菌工作,保障内镜与微创技术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消毒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法律规范》及《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法律规范》,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适用于开展内镜诊疗工作的各类医疗机构
开展内镜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应当将内镜与微创器械的消毒灭菌工作纳入医疗质量管理,加强监测和监督
各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内镜消毒灭菌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一章 基本要求一、开展内镜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和完善内镜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仔细落实
二、从事内镜诊疗和内镜消毒灭菌工作的医务人员,应当具备内镜消毒灭菌方面的知识,定期参加相关的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培训,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三、内镜的消毒灭菌应当与内镜的诊疗工作分开进行,分设单独的消毒灭菌室和内镜诊疗室,消毒灭菌室应当保证通风良好
内镜诊疗室应当设有诊疗床、吸引器、治疗车等基本设施
四、不同部位内镜的诊疗工作应当分室进行;上消化道、下消化道内镜的诊疗工作不能分室进行的,应当分时间段进行;不同部位内镜的消毒灭菌工作的设备应当分开
五、灭菌内镜的诊疗应当在达到手术标准的区域内进行,并根据手术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
六、工作人员消毒灭菌内镜时,应当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包括工作服、防渗透围裙、口罩、帽子、手套等
七、根据工作需要,根据以下要求配备相应内镜及消毒灭菌设备:(一)内镜及附件:其数量应当与医院规模和接诊病人数相适应,以保证所用器械在使用前能达到相应的消毒、灭菌合格的要求,保障病人安全
(二)基本消毒灭菌设备:包括专用流动水消毒灭菌槽(四槽或五槽)、负压吸引器、超声清洗器、高压水枪、干燥设备、计时器、通风设施,与所采纳的消毒、灭菌方法相适应的必备的消毒、灭菌器械,50 毫升注射器、各种刷子、纱布、棉棒等消耗品
(三)消毒灭菌剂:多酶洗液、适用于内镜的消毒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