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勤制度 为了全面落实工作人员考勤制度,进一步转变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依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考勤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八小时工作制,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早退、迟到在 15 分钟以内算早退、迟到,一次性罚款 5 元,超过 15 分钟按请事假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因事不能上班者,应提前向领导请假,经领导同意后可以离开工作岗位,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私自离岗者,一律按旷工处理,凡请事假每请一天扣除当日工资。 3、职工所请探、婚、丧、产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假期满后必须返回工作岗位,如不返回者按旷工处理.请婚假一般为 7 天,丧假为 3 天,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病假必须有医院的病历书和诊断证明,经领导审批后,工资根据 60%支付,因公受伤者工资 100%发放. 4、实行不定期查岗制度,有事必须请假,在查岗过程中发现没有请假者、不在岗的一次性罚款 50 元,连续三次不在岗,将给予辞退工作岗位。 5、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旷工期间扣发工资计算基数为全部工资总额。 6、如不服从组织分配工作安排者,按旷工论处。 通辽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暨通辽市少年军校 二〇一六年六月一日XX 学校关于考勤制度实施细则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有用手册及原**中小学制订的考 勤等制度的实施细则方案,经修订后制订本考勤制度细则。 一、学习制度: l、教工大会学习时间原则上为每周星期五 15 点 30 分开始。 2、教职工必须安排好工作,准时、仔细参加学习。 3、有事向党支部办理请假手续(一般无特别情况不予准假). 4、学习时间一律不安排其他工作,不接待来客、家长等。 二、工作制度: l、学校实行坐班制。 2、教职工在正常工作日须加强组织性、纪律性,按时上、下班。 上班时间:7:30(班主任 7:20 到校) 下班时间:16:30 三、请假制度: 上班时间内不做私事,因私事出校门半天之内(不影响上课和工作)由年级组长批准,报人事室备案;一天由人事干部批准;二天及以上由校长室批准。 请假(病、事假)一天及以上者扣除当月全勤奖;不办理请假手续而离校者除扣除当月全勤奖外,还另作违反师德要求处理。 (一)病假: 1、凭医生证明。 2、因病就诊(除急、重诊外),一般应不影响工作。行前须得到年级组长同意.若就诊医院路线远,须半天时间到人事室备案。 3、因病不能按时上班,应及时通知人事干部,由人事干部通知教导处、政教处安排相应工作.特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