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 事 会 职 责一、召集、主持股东(代表)大会,并向股东(代表)大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三、拟订本社进展规划、资产经营计划、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方案和集体资产处置方案;四、对重大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提出投资决策方案;五、制订本社财务管理制度,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六、制定收益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及资产经营责任考核方案;七、制定联合社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的设置,根据需要聘用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并决定其酬劳事项
八、 制定本社的基本管理制度;九、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代表大会;十、其他应由理事会决定的事项
新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理 事 长 职 责一、主持联合社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二、召集和主持联合社理事会、组织讨论和决定联合社的进展规划、经营方针、年度计划以及日常经营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三、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理事会提出报告
四、定期批阅联合社的财务报表和其他重要报表
五、签署批准联合社招聘的各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六、签署对外重要经济合同、上级印发的各种重要报表、文件、资料
七、处理其他由理事会授权的事项
新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监 事 会 职 责一、 监督理事会对联合社章程的执行情况;二、 监督检查本社的经营活动和财务收支情况;三、 监督理事会对股东(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四、 对理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联合社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联合社章程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决议的理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五、 提出临时召开股东(代表)大会的建议;六、 当理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联合社利益时,要求理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七、 股东(代表)大会给予监事会的其他职权
八、 监事会对股东(代表)大会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
新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档 案 管 理 制 度一、农村股份经济联合社须建立档案室,配置档案柜,要妥善保管农村产权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