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为使出差、外派费用报销有据可依,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合理合规、有利于公司业务开展的原则,依据有关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1、以下情况适用于出差报销:(1)总公司统一安排员工出差的.(2)员工自行申请,按公司本流程制度相关人员批准同意出差的。2、以下情况适用于外派报销:(1)外派人员不属于出差,费用按外派标准报销.(2)项目经理自抵达项目所在地开展工作之日起至项目移交之日止(以营销管理中心经理签字之日为准)属于阶段性外派,费用按阶段性外派标准报销,但给予其 300 元/月的手机补贴.3、以下情况不适用于出差或外派报销:分公司自行安排开拓市场的不属于出差,费用从分公司业务开拓费中支出。三、管理制度1、员工因公出差必须填写“出差申请单”,并由直接上司审核后按规定流程报批,批准后方可出差。无签字批准的“出差申请单”的出差按旷工处理,且其差旅费不予报销。2、员工回到公司后应及时提交出差报告,经公司相关负责人签阅后进入报销程序.并在出差回到公司的 5 个工作日内报销差旅费或归还借款,出差时间超过一个月的最迟每月30 号前报销一次,逾期每天按报销金额的千分之一罚款(单人单次罚款最少 5 元最高不超过 50 元).3、差旅费报销时应按单据类别分类顺序粘贴整齐,并将签字批准过的“出差申请单”复印件作为附件粘贴填写“费用报销单”,按正常报销程序进行审批,财务根据审批手续完备的费用报销单予以报销。附件中无签字批准过的“出差申请单”复印件不予报销。4、出差起止地一致的人员需统一申请和报销差旅费,但需列明不同人员以便财务部根据部门进行费用核算.5、员工出差按公司规定标准进行报销,如工作需要或情况特别要超过标准,需事先申请,并经行政人事经理、总经理同意,否则超过规定限额部分自理,不予报销。6、外派人员休探亲假报销时应按单据类别分类顺序粘贴整齐,并将签字批准过的“请假单”复印件作为附件粘贴填写“费用报销单”,按正常报销程序进行审批,财务根据审批手续完备的费用报销单予以报销。附件中无签字批准过的“请假单”复印件不予报销。7、对报销事项或发票单据弄虚作假者,该张报销单不予报销,并计入个人关键事件作为个人年度评审的重要依据。8、差旅费标准如下:(1)、住宿标准:除涉及公司特别需要外(如商务谈判或会议指定酒店),原则上出差人员一律选择入住经济型连锁快捷酒店(如 7 天连锁、如家、莫太 168 及当地的经济型酒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