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二甲”奖惩实施细则(试行)为了充分调动全院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制造性,弘扬正气,表彰先进,加强纪律,从严治院,全面加强医院管理、医院服务、患者安全、医疗质量、护理管理等各项工作的持续改进,促进我院管理工作向科学化、标准化、精细化迈进,全面落实医院领导提出的“二甲”工作日常化、日常工作二甲化的理念,在法律规范日常工作的同时实现二甲工作的稳步推动,创二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院每一位职工都积极的投身其中,科主任作为科室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科室创建工作,并对任务进行二次分解,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本着仅惩处职能科室主任及临床医技科室主任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结合我院创建二甲实施方案,制定本奖惩细则。1。二甲办及职能科室组织日常管理督导检查的奖罚直接与科室主任绩效挂钩,科室主任根据实际对科内人员进行二次奖罚,对拒绝、推诿、态度粗鲁、工作消极、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所属范围内创建职责,导致创建目标和任务不能按时完成,影响评审工作的,第一次通报批判,第二次对按 50 元/人次扣罚科主任绩效工资。2。各职能科室主任要仔细督促责任科室的工作,发现督促不到位、行政不作为的,第一次通报批判,第二次扣罚职能科室主任 50元/责任科室。3。在各次督促检查中,科室内凡有不能熟练掌握评审标准要求应知应会内容的,第一次通报批判,第二次扣罚科主任 50 元/每人次;相关职能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扣罚 10 元/人次,若该科室所提问人员均能熟练掌握,第一次通报表扬,第二次奖科室主任 50 元/人次,奖职能科室主任 10 元/人次。4.临床医技科室未根据要求进行病历书写、各种登记不完善、开展工作未记录的,第一次通报批判,第二次扣罚科室主任或护士长 20 元/大项,职能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扣罚 5 元/大项;若该科室病历书写法律规范、各种登记本完善、所开展工作均有记录的,第一次通报表扬,第二次奖科室主任或护士长 20 元/大项,奖职能科室主任 5 元/大项。5.二甲办或职能科室检查中发现操作不法律规范的、未根据要求配置相关设施的、有过期物品未处理的、冰箱内无温度计的、冰箱内有私人物品的等各种不符合要求的事项,第一次通报批判,第二次扣罚科室主任或护士长 50 元/项,扣罚职能科室主任 5 元/项;若检查中未发现不符合要求事项的奖励科室主任和护士长各 100 元,奖励职能科室主任 50 元。6。检查中对职能科室或二甲办提出的整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