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衣厂员工 管 理 制 度食 宿1. 公司设有饭堂和宿舍,为需要食宿的员工提供食宿
2. 饭堂用餐时间:中餐:12:00-12:30;晚餐:18:00—18:30;夜宵:根据加班情况供应,最迟不超过次日凌晨1:00 点
3. 员工订餐须在每月 25 日前上报给部门主管,然后由部门主管统一在每月 28 日前报给餐厅管理员办理饭卡
4. 用餐时要遵守用餐纪律,服从餐厅工作人员的安排
5. 员工住宿不得擅自更换房间和床位;贵重物品避开携入,遗失后果自负;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以及放高音音响影响他人休息;不得使用易引起火灾的物品、器具;严禁在宿舍内进行打架、斗殴、赌博、流氓或其它非法活动
6. 晚上 10:00 时后男女员工不得串门探访;晚上 12:00 时关宿舍门;晚上 1:00 前关闭电灯;(加班时按下班两小时后关闭电灯)
7. 住宿人员的进住或迁出,须办理好钥匙、用具、设备等交接手续,行李出厂必须要有出厂证(所有行李的外出必须在中午 12:00—13:20,下午 18:00—19:00 间凭出厂证外出)
8. 员工入厂时,公司为各位员工制作厂牌
厂牌要保管好,遗失厂牌需交 10 元补办厂牌费
工 作 规 范一、工作法律规范细则1. 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及工作守则,积极进取,勤奋工作,爱岗敬业
2. 注重自身仪表形象,着装干净,言谈举止文明礼貌
3. 准时上下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4. 维护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形象的事
5. 爱护公司财物,不浪费,不侵占
6. 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7. 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8. 上班时间不得串岗、嬉闹、高声喧哗
不得接待私人来访,拨打私人电话
不得看报纸、杂志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