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奖惩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与法律规范前台管理,切实把前台服务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充分体现奖罚分明原则,特制定制度如下:一、奖罚规定1、提前 15 分钟到岗,要求仪容仪表符合酒店规定,女员工化淡妆、工装干净,皮鞋光亮,每违反一次返款 5 元.2、不得迟到、早退,没早退一次(5 分钟之内)罚款 5 元,超过 5 分钟罚款10 元。无故超过 30 分钟,每超过 1 分钟罚款 2 元.3、不得无故空岗、串岗,每违反一次罚款 30 元。4、卫生工作必须一班一清,领班应在班前检查一次卫生、交接班时在检查一次,如检查两次据不合格,当班人员每人罚款 5 元.5、不准带情绪上班,班中不准无精打采,要为客人提供微笑服务.不可在休息室内吃零食、看报纸、抽烟、睡觉、用手机播放音乐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每违反一次罚款 5 元.6、严格准确地交接班,如由于交接班不清楚,导致客人不满的对当班人员罚款 10 元,如出现客人重大投诉,当事人罚款 50 元(取消参加“服务之星”评先资格)。7、不得私自调班,假如确有需要必须事先申请,每人每月调班不得超过三次,假如私自调换班,对双方当事人每人罚款 20 元。8、前台工作人员严格按工作流程为客人办理预订、入住手续,熟悉协议价格及挂账单位有效签单人,如未按上述流程办理,罚款 30 元.9、接到预订单时,要做到准确无误,如因个人疏忽,导致客人未能入住或房间超额预定,每违反一次罚款 20 元。10、做好住客房及相关部门的电话联络工作,如班间连续两次未及时为住客进行续住联络,每违反一次罚款 5 元。11、前台各岗如被酒店或部门通报,追查责任到人,一经查实,30 元。12、严格按规定时间完成部门下达的任务指标,每拖延一天,罚款 20 元。13、接待员在客人结账后,按客人消费情况如实的给客人发票,严格控制前台发票的管理,如发现前台人员私自留存或私售发票,被查出或有人举报被发现的,按发票金额的 30%罚款或扣除当月工资的 20%;有重大发票管理违纪者,一经查出立即开除,并扣除当月工资。二、奖励规定1、主动为客人服务,得到客人口头表扬者,每次奖励 10 元,受到客人书面表扬者,每次奖励 20 元。2、受到酒店表扬者,每次奖励 20 元。3、举报前台私自留存或私售发票者,公司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并每次奖励 100元。4、举报收银员未按规定流程办理现金收取支付和票据私自套取现者,公司严格为举报人员保密,并每次奖励 100 元。三、执行方式1、违反条例时,由部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