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校创建第三批市中小学行为法律规范示范学校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根据市创建中小学行为法律规范示范学校的要求,加强学生基本伦理道德和基础文明行为习惯养成,促进学生素养全面提高,努力把我校建设成为宁波市中小学行为法律规范示范学校,推动创建县文明单位工作
二、工作目标:1、学生行为法律规范达标合格率为 100%,其中优良率达到 90%以上
2、各班行为法律规范达标合格率为 100%,其中优良率达到 90%以上
3、校园环境优美,达到市环保模范学校标准,争取达到省绿色学校
4、加强平安校园建设,建成省“平安校园”
5、注重校园文化建设,初步建成书香校园,双语校园
6、重视德育科研,提高学生素养,有德育课题或论文在县、市级及以上获奖
三、具体规划及措施:(一)加强管理,重视创建
1、学校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即: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团结协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常常探讨,指导学校创建工作
保证德育经费使用
2、学校与各班签定行为法律规范达标目标管理责任状
严格根据责任状规定办事
如:没有达标的班级,所有相关课任老师都不能参评个人先进,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级等
3、重视德育队伍建设,实行全员全面育人措施,注重对老师教育方法的培训工作,加强德育评价工作
评价过程让学生、班主任、家长等共同参加
4、加强德育课程管理,确保德育课程开齐、开足
德育课程(含心理健康、法制、禁毒等专项教育)建设取得进展,学科渗透落实
法律规范课堂习惯,讲究课堂效益
保证班级每周班队活动时间用于主题班(队)会及年级段、学校各项德育活动
5、各班每天都要对学生进行法律规范教育,每周、每月、每学期都要对学生执行法律规范情况进行评价,并有记录
学校每学年分别开展一次行为法律规范达标班级和优秀班集体的评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