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科文件管理制度1 总则1。1 为使文件管理工作制度化、法律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根据公文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本制度。1.2 文件管理内容:上级党政机关、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来文;同级单位来文;本单位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 1。3 本单位的各类文件(党委和行政)统一由综合科归口管理。2 收文的管理2.1 公文的签收2。1。1 签收文件时,要检查收文单位或收件人姓名无误后再进行签收.2.1.2 签收文件时,要对文件的份数、标题等内容逐份清查核对,如发现其中一项不对口,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2.1.3 签收文件应签写姓名并注明时间。2。2 文件的登记编号:对收到的文件,要分类逐件在收文登记薄上详细登记。登记项目一般包括:收到日期、顺序编号、来文单位、发文字号、文件标题。参加各种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在传达、汇报结束后应交综合科保管,个人不得存放.2.3 文件的阅批与分转2。3。1 凡正式文件应附上“文件处理传阅单”,由综合科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由文书分送领导和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或急件应立即呈送领导(或分管领导)阅批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为避开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2.3.2 为加速文件运转,文书就在当天或第二天将文件送到领导和承办部门,如关系到两个以上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两天(特别情况例外)。2。4 文件的传阅:2.4。1 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详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里阅读或随身携带到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2.4.2 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完后应在下班前将文件交给综合科,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两天,阅后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领导“批示”、“拟办意见”,综合科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领导批示办理有关事宜。2.4。3 文件阅完后,应交给综合科,切忌横传。3 发文的管理3.1 综合科负责文件的上报下发,各基层单位和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向上、向下发送正式文件。3.2 发文的范围:凡是以办党政名义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均属发文范围.3。3 发文的程序:3.3。1 各职能部门需要发文,应事先向综合科提出申请.3。3.2 综合科同意发文后,由职能部门草拟文稿。文搞拟就后,拟稿人应填附发文稿纸首页,详细写明文件标题、发送范围、印刷份数、拟稿单位与拟稿人。3.3。3 部门负责人核稿并签字。3。3。4 综合科文书对文稿内容、格式进行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