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 动 纪 律 管 理 制 度一、班前学习1、按时参加班前会,不能迟到
迟到一次罚款 20 元
当班罚款交清上班
不交按旷工论处
超过 10 分钟按旷工论处罚款 50 元
有事迟来提前打招呼
(指特别事,一般不准)2、按时参加有关公司组织活动,各种学习会议
无故不参加者罚款 50 元
3、矿上开展学习准军事化管理,班前会坐立整齐,衣帽整齐,不准说话、搞小动作
专心听从领导下达生产任务及有关安全事项
上班进更衣室排队刷卡,上下车排队
违反以上任何一项罚款 20 元
因上下班坐车被安全部下放隐患通知的,一节后果本人承担
4、学习室内严禁吸烟、吐痰、扔杂物,违者罚本人 10 元
区队干部一事同仁
全体职工相互检查、监督
二请假制度1、有事必须提前一天请假写请假条
请假条由班长同意正职队长签字批准后,方可准假
不准打电话、捎请假条
元假条或无签字者按旷工论处
旷工一天罚款 100 元
家中有特别事,请领导签字到劳资处申请办理请假手续
病假以矿医院诊断休假证明为准
以上条件为不到的,一律按旷工论处,连续旷 15 天区队把当事人介绍到劳资处
三、考勤制度1、班中不得迟到早退,班中有事有病必须向班长请假,够 4 小时视为出勤
记分由班长掌握,不足 4 小时都按休班对待
不辞而别者无论什么原因和时间长短全部按旷工处理,每天下班由班长同意,方可下班升井,否则由班长上报队委按旷工处理
2、旷工一次罚款 100 元,迟到一次罚款 20 元
必须上缴现金后上班
否则不予以考勤,按旷工两倍罚款
3、有消极怠慢者,不服从班长分配者,停止工作,令其升井,并处以 100 元罚款,上班交清
四、技能工资考核出现旷工者,一月出现三次被罚款者(包括工程质量、支护质量、安全三违)产能享受技能工资分配
一月出勤达不到 28 天不能享受技能工资
没有一技之长,没有上进心,没有责任心的职工不能享受
要求全队职工人人学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