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国星生物化学有限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办法(试行稿)编制:张清圣审核:顾福海审批:王红明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颁布 二○一二年元月一日实施安徽国星生物化学有限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办法(试行稿)一、目的劳动纪律是员工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法律规范
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秩序,提高劳动效率,强化劳动纪律管理,建立一支纪律严明的职工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本办法明确规定了公司劳动纪律的组织机构、职责、范围、原则与方法、考核细则等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车间和全体员工
三、组织机构设置公司成立劳动纪律督察小组及专项检查小组,确保劳动纪律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1 公司督查小组 组 长:王红明副组长:刘善和、葛九敢、顾福海(执行)、谷顺明、马学庆3
2 专项检查小组 组 长:周水生副组长:华 清、张清圣组 员:安全值班人员、保卫干事、综合办公室检察人员3
3 考核机构人力资源部、精细化管理办公室
四、部门人员职责4
1 公司督察小组a、负责制定劳动纪律管理办法;b、落实公司劳动纪律检查;c、督促公司劳动纪律执行与落实情况;4
2 厂部安全值班人员a、根据厂部安全值班计划、要求,执行劳动纪律检查; b、负责督促车间、部门对不合格项进行及时整改;c、负责对不合格项整改后效果的检查;4
3 保卫监察部a、负责劳动纪律日常检查;b、负责编制劳动纪律日常检查记录表;c、每日记录劳动纪律检查情况;d、负责统计、分析、汇报周、月、年度劳动纪律检查情况;e、负责建立劳动纪律检查情况台帐,并将月度汇总材料报财务部、人力资源部;f、通过宣传栏、OA 公告,每月按考核结果对违纪人员、班组、车间进行通报;4
4 综合办公室a、配合保卫监察部检查行政区域员工的劳动纪律;b、记录劳动纪律检查情况,形成检查记录和台帐,并将月度汇总材料报人力资源部;c、通过宣传栏、OA 公告,每月按考核结果对行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