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还林、还草、还湖的进展情况长期以来,我国农业发展史,实际上是一部边际土地开垦史
20 世纪 50 年代以来,先后在黑龙江三江平原、新疆和华南地区有计划地组织大规模垦荒,在其他江河、荒原、沼泽和丘陵地区也开展了规模不等的垦殖活动
1952~1990 年,全国累计开垦荒地3
58×107 hm2,其中 80%是 1970 年以前开垦的
大量开垦直接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能力和环境质量下降
开垦的结果是:水土流失,江河蓄洪能力下降,以及土地严重退化
这些问题已引起各方面广泛关注
我国已实施大规模退耕还林、退田还湖、退牧还草等重要政策并从 2003 年 1 月起开始实施《退耕还林条例》
1999 年开始在四川、陕西、甘肃三省试点,2002 年全面实施,已累计完成退耕还林 3
18×106 hm2,荒山造林 3
25×106 hm2,中央累计投入达 232 亿元
规划在2010 年前退耕还林 1
47×107 hm2,宜林荒山荒地造林 1
73×107 hm2
工程建成后,工程区将增加林草覆盖率 5 个百分点,水土流失控制面积 8
67×107 hm2,防风固沙控制面积1
03×108 hm2
这是 50 多年来我国涉及范围最广、任务量最大、农民参与度最高的生态建设工程
1998 年以来,为治理长江水患,国家实施了“平垸行洪、退田还湖、移民建镇”的方针
5 年来的“退田还湖”,已使第一大淡水湖──鄱阳湖面积由 3 950 km2“长”到了 5 100 km2,第二大淡水湖──洞庭湖面积增长了 35%,恢复到 60 年前的 4 350 km2
两大湖区为此搬迁的移民相当于三峡移民的 1
两大湖泊的扩容,改善了长江流域的生态
目前,长江干流水面恢复了 1 400 多 km2,增加蓄洪容积 1
3×1010 m3
这是历史上自唐宋以来第一次从围湖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