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发包人(全称):江苏东铁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南通车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合同签订地点:上海市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合同签订时间:2010年10月29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本建设工程的具体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铸造车间扩建,电器化改造工程2、工程地点:上海市张江镇郭守敬路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内3、工程内容:涉及钢结构,水电安装,的全部工作量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无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6、工程总体设计规格及要求:(1)甲方提供图纸的,按图纸要求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图纸的,具体规格及要求见附表I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除甲供材外,包工包料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10年11月03日竣工日期:2011年05月03日合同工期总:180工作日,其中安装工期70个工作日
四、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标准:GB50017-2002五、合同价格金额(人民币,以下同):(大写)叁佰柒拾肆万整(小写)3740000
00六、付款约定1、本合同签订后2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约10%,计400000
00元,做为备料款
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钢结构主材进场安装支付工程款的百分之四十,验收决算结束后1个月内付至总工程款的百分之九十五,尾款作保修金2年后付清3、其他约定:无4、若因甲方拖欠乙方工程款,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停工、窝工而带来的各种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七、双方工地代表责任和权利(一)甲方工地代表1、甲方派驻施工现场的代表称为工程师或甲方代表,为甲方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
甲方代表应由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
2、双方往来的工程联系单、通知书、验收单、结算单、确认书等函件及会议纪要等,一经甲方代表签字即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