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47页浙江省人才服务机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标准化手册(讨论稿)一、范围本手册规定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接收、信息录入、材料归档、查阅、整理、数字化加工、库房管理、出具各类人事证明、转出等业务的内容、流程及要求
本手册适用于浙江省省、市、县人才服务机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管理服务业务
二、政策依据中组部、国家档案局《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组通字[1991]13号)中组部、人事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人发[1996]118号)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中组发[2009]12号)第2页共47页第1页共4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47页中组部《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组通字[1991]11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工作服务规范》的通知(浙人社发[2013]3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规范管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3]204号)三、工作内容及要求(一)档案接收1、档案接收工作应由省、市、县人才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各服务窗口)进行,由专人负责接收工作
2、各服务窗口应在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告知单》(见附录A),提供业务咨询服务,根据需要提供《服务指南》(见附录B)等
3、接收人员应按照档案接收工作流程(见附录C
1)及档案接收制度(见附录D
1),进行人事档案的接收审核及登记
(二)档案信息录入1、档案信息录入工作由各服务窗口或后台录入部门进行,由专人负责信息录入工作
2、信息录入人员应根据档案材料记载内容和档案信息录入内容要求(见附录E),如实录入档案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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