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在职公共管理硕士等专业学位班的通知各区县委组织部、高新区工委组织人事部,各大企业、高等院校党委组织部(处),市直各部门、单位组织人事科:为充分利用天津大学的优质教育资源和人才优势,不断深化校地合作,进一步加大我市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按照“认真专业务实”作风效能建设的要求,结合我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培养专业人才的实际需求,经研究,决定在我市举办天津大学在职公共管理硕士(MPA)、建设规划和建筑学硕士、化学工程硕士三个专业的学位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养方式硕士学位班从 2010 年 2 月下旬正式开课(先学习后考学籍),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进行学习,由天津大学利用周末业余时间,派教师来淄博集中授课。学员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资格考试(2010 年 11 月初)和学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由天津大学按照考试成绩自行划定分数线,择优录取。完成整个硕士学位的课程学习和论文工作的时间一般为 2-4 年,初步按 2 年半的时间安排。学员按规定修满学分,完成学位论文或设计,通过天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颁发国务院学位办统一印制的学位证书。硕士学位班依托淄博职业学院进行组织和管理,教学地点设在淄博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张店区商场西街 76 号,原淄博卫校老校区)。公共管理硕士学位班、建设规划和建筑学硕士学位班全部学费为 3.5 万元,化学1工程硕士学位班全部学费为 2.8 万元,均由天津大学收取。二、学员推荐硕士学位班学员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进行推荐,推荐人选应具有学士学位或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学历,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年龄一般在 40 周岁以下,对特别优秀的干部可适当放宽条件。1、公共管理硕士学位班学员从全市党政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中推荐,每个区县推荐 5 名,每个部门、单位推荐 1-2 名。注意推荐德才兼备、发展潜力大的年青干部参加学习,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后备干部。2、建设规划和建筑学硕士学位班学员从全市城建、规划、交通、公用事业等系统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组织推荐。3、化学工程硕士学位班学员从全市化工行业企事业单位中组织推荐。推荐人选名单及《硕士学位班报名登记表》(附后)请于 2009 年 12 月 20 日前报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联系电话:3180118)。三、学员确定经初审合格者,统一组织进行英语水平考试,根据考试成绩和日常工作现实表现,每个班确定 20-30 名学员参加学习。对参加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