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实联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目 次第一章 总则
1第二章 安全管理规定
1第三章 附则
3福建实联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好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规范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在同一作业区域同时进行生产作业的安全管理,明确责任,杜绝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安全,避免财产损失,根据《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办法》要求,结合工程项目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项目部管辖范围内所有作业人员进行的交叉作业
(包括外协施工队伍)第二章 安全管理规定第三条 识别、协调交叉作业中不同单位间的安全关系,作业单位必须编制安全措施,签订安全协议,经批准后进场作业
第四条 检查特种工取证情况和施工人员体检情况,必须作好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工作,作业人员必须按GB6095、GB2811、 GB5725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交叉作业现场作业单位必须配备专职安全人员进行安全监护
第五条 应避免或减少交叉作业,使同一立体空间、同一时间作业的工序降至最低
必须交叉时,交叉作业双方必须加强协调和联系,明确双方应采取的防范措施与配合要求
第六条 交叉作业双方商定各自的施工范围及安全注意事项,施工场地尽量错开
第七条 作业人员在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上下贯通的同一垂直面上作业,后行作业人员注意避让先行作业人员
第八条 下层作业位置必须处于上层作业物体可能坠落范围之外,无法错开的垂直交叉作业,层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设施第九条 禁止下层作业人员在防护栏杆、平台等构件的下方休息、逗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