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进展情况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海证监局《关于开展上海辖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的精神,公司在 2007 年 4 月 26 日启动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并按要求完成了自查、公众评议以及整改提高三个阶段的工作。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公告的通知》([2008]27 号)和上海证监局《关于印发上海辖区上市公司监管专题工作会议讲话材料的通知》(沪证监公司字[2008]141 号)的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公司治理,落实整改效果,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东航”)对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截至 2008 年 6 月 30日的进展情况,进行了分析总结,现将有关整改情况说明如下:一、 截至 2008 年 6 月 30 日,已完成整改事项情况说明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监局下发通知的要求,公司治理专项小组认真核查公司治理各个方面的具体情况,就上海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公司治理整改报告中所列事项于截至 2008 年 6 月 30 日的整改情况及进一步的改进计划,总结如下:(一):整改事项:公司部分会议记录遗漏记录人的签字。整改情况:已按期完成整改。整改措施及效果:董事会秘书室组织人员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进行了全面检查,一方面,组织记录人对有关会议记录重新复核,并补齐记录人签字;另一方面,开展相关人员的培训,提高对会议记录重要性的认识,确保不再发生类似现象。2007 年 10 月至今,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完备。(二)整改事项:《董事会规划发展委员会章程》规定,规划发展- 1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但公司部分规划发展委员会会议不符合该规定。整改情况:已按期完成整改。整改措施及整改效果:董事会秘书向各位董事通报了上海证监局下发的《公司治理状况整改通知书》,要求各位董事尽量安排时间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2007 年 10 月后召开的董事会规划发展委员会会议的出席率均符合《董事会规划发展委员会章程》的规定。 (三)整改事项:公司内部控制某些方面存在缺陷。 整改情况:已按期完成整改。整改措施及整改效果:公司通过开展萨班斯内部控制项目,完善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