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我国《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以来,高等学校的基建工程和教学仪器设备等物资采购逐步纳入了政府采购的范围,而传统采购模式下物权管理混乱、资金使用率和采购透明度不高、采购预算盲目等问题得到了初步解决
但由于政府采购在高校推行的时间较短、缺乏经验,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
因此,应结合高校当前采购工作的特点,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建立配套的资金管理模式,做好年度预算编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政府采购工作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
关键词:高等学校;政府采购;采购队伍;管理机制 一、我国高等学校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一,对政府采购存在认识上的误区
实施政府采购制度在国外已有二百多年的历史,但在我国却是个新事物
从 1986年试点和 2003 年《政府采购法》实施以来,虽然各级政府领导、财政部门非常重视,但个别高校受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影响,对政府采购的宣传不到位,使得院系等基层部门对政府采购不关心、不支持或持无所谓的态度,甚至有人认为政府采购是“集中腐败”、“走形式”,认为只有用财政资金购买,才需要实行政府集中采购
第二,采购预算与采购计划的准确性差
由于高校规模大,组织结构层次多,管理权限分散,采购的设备物资技术含量高、品种多
因此,高校需要通过政府采购的物资,就必须提前半年甚至一年制定准确而详尽的采购预算,并根据预算编制完整、详细的年度采购计划
这对于高校来说操作难度相当大,因为要确定当年的收人才能以收定支、安排采购计划,而收入来源则取决于国家政治经济和政策的变化情况,以及企事业单位投资、捐资等能否及时到位
第三,政府采购工作周期长、灵活性差
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高等学校在实行政府采购招投标时,学校首先向财政部门提出采购项目计划申请,财政部门批准采购项目预算后,交政府采购中心具体实施,这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一般为 3—8 个月)
而高校采购时效性强、品种多,如此长的采购周期显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