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天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监制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的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一)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曰;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此页无正文)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3
1本合同出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文字
2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