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地工商〔2010〕号关于转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各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新工商合〔2010〕161号)转发你们,同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学习,熟悉规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工作做了明确规定,对备案的操作程序、工作流程、受理审查、表格填写、备案盖章等都作了统一和明确,请组织有关人员加强学习,熟透规程,以便做好此项工作
二、关于备案编号的编写及划分备案号的编写遵循如下规则:14(喀什地区备案号编码)+县(市)工商局编码+年度号+顺序号(从001编起)
各县(市)工商局编码如下:地区工商局:00喀什市工商局:01疏附县工商局:02疏勒县工商局:03英吉沙县工商局:04岳普湖县工商局:05伽师县工商局:06麦盖提县工商局:07莎车县工商局:08泽普县工商局:09叶城县工商局:10巴楚县工商局:11塔县工商局:12三、各类文书及表格的使用企业申请备案表、备案签收单及表格、修改意见书、送达回执、变更(修改)备案表、责令限期备案通知书及送达回执等文书及表格,各县(市)工商局均按照文件样表格式设计后使用,并在相关文书加盖“XX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格式条款备案专用章气四、备案登记权限划分除自治区文件规定外,凡是由地区工商局登记的企业均在地区工商局登记备案,凡是由县(市)工商局登记的企业,均由县(市)工商局备案,工商所不进行登记备案
二0—0年十月十八日附件1合同类别:_____________________备案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格式条款备案表备案单位:(公章)备案日期:年月日麦盖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格()《合同格式条款备案表》(即本表);式条(二)合同文本原件(盖章,表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