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浅析保管合同浅析保管合同保管合同,又称寄予合同,寄存合同
它是指双方当事人商定一方当事人保管另一方当事人交付的物品,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保管物品的一方为保管人,或称受寄予人,其所保管的物品为保管物,交付物品保管的一方为寄存人或称寄予人
保管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其一,保管合同为实践合同
除非当事人另有商定,寄托人交付保管物是保管物是保管合同的成立要件,因此,保管合为实践合同《合同法》第367条
其二,保管合同为无偿合同、双务合同、不要式合同
保管合同是社会成员相互供应关心或者服务部门为他人供应服务的一种形式,因此保管合同以无偿为原则
其三,保管合同以物品的保管为目的
第2页共3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其四,保管合同中须移转标的物的占有
保管合同的效力保管人的义务,除非另有交易习惯,寄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给付保管凭证
保管保管物的义务在保管合同中,保管保管物保管人依保管合同应负的说要义务,保管人对保管物的保管应尽相当的留意
一般说来,在无偿的保管合同中,保管人有重大过失时,应当对保管物毁损、灭失负赔偿责任;在保管合同为有偿时,保管人应尽和善管理人的留意,即应负抽象轻过失的责任
为充分爱护消费者的利益,应留意到特定场合下的保管合同所具有拭间接有偿性
不得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保管物的义务保管人有权占有保管物,但不得使用保管物,也不能让和古代使用,但经寄存人同意或基于保管物的性质必需使用形型除外
LocalhosT假如第3页共3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保管人未经寄存人同意,其使用了不为保管物性质所必要,擅自使用保管物或者使第三人使用保管物的,则无论保管人主观上有无过错,均应向,中寄存人支付相当的酬劳,以资补偿
返还保管物的义务在保管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时,保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