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甲方将位于---------------------------------,租赁给乙方
二、房屋租赁期限为:------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共计x年),合同期满自动失效
三、甲方租赁给乙方的房屋租金每年xxxxxx元,合同签订时乙方一次性缴清当年租金及押金合计xxxxxxxxx元
每年x月x日前一次性缴清至次年xx月xx日一年房租
四、乙方向甲方承诺,承租该房屋仅作为商务办公使用
五、乙方在承租期间,因经营需要对所承租甲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的,事前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但要在不破坏房屋主体结构的前提下
并且,乙方装修后或改造的房屋各种费用在租赁到期时或因甲、乙双方违约造成终止合同,甲方均不承担任何补偿
六、甲方收取乙方租房押金人民币五千元(5000
00元),乙方租期未满时停止房屋租赁,甲方则有权不退租房押金,乙方损坏甲方房屋结构将按等价赔偿,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损失
该款双方合同期满,乙方无违约行为并在隔墙恢复和未欠相关费用的情况下,此款全额无息返还
分公司七、本合同期满时,甲方则按时收回房屋,乙方应如期退还,如乙方要求续租,必须在租赁期满前壹个月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重新签订合同,乙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
八、乙方承租房屋后,不得利用甲方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转租
九、合同期内该房屋的水、电、煤气、闭路收视费、物业管理费、电话费等经营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缴纳
乙方在合同期满交还房屋时,以上费用未缴清甲方有权在押金中扣除
十、甲、乙双方在合同约定里,不得单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