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德修养”的涵义道德修养,包括个人的道德意识(认识、情感、意志、信念)和道德行为(言语、行动和习惯)的修养,其目的在于使个人能够自觉地遵循社会道德体系的要求,更好地履行个人的社会义务,并不断地提升个人的人生境界
道德修养的主要环节与道德品质的结构和道德教育的过程有一定的一致性,可以概括为“知”、“情”、“意”、“信”、“行”五个方面
“知”,即道德认识,是指人们对于客观存在的道德关系以及处理这种关系的道德原则规范的认识,包括道德概念的形成和道德判断力的提高
确立正确的道德认识,是加强道德修养的前提
“情”,即道德情感,是指人们对现实生活中的道德关系和行为所产生的情绪反应,是在“知”的基础上产生,并往往会直接影响人们的行为取向
“意”,即道德意志,是指人们在履行道德义务中,自觉克服一切困难和障碍而作出行为抉择的努力和持之以恒的精神
“信”,即道德信念,是指人们对某一道德的深刻而有根据的真诚信服及由此产生的对该道德义务的强烈的责任感
确立这个“信”,是道德修养的核心
“行”,即习惯化了的道德行为,是指人们由于自身的道德修养,使其自觉遵守道德原则和规范并成为一种日常的行为习惯
可见这个“行”,是道德修养的归宿
道德修养的目标涵盖面较广,大而言之,包括怎样做一个忠诚的爱国主义者,做一个乐于奉献的集体主义者,做一个有理想的社会主义者,做一个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的继承者;小而言之,包括怎样做一个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的合格公民,等等
二、社会主义“荣辱观”(一)荣辱观1.荣辱观就是人们对荣辱的根本看法和基本观点,是判断和衡量人们的思想与3行为是光荣的还是可耻的、是善的还是恶的、是应当提倡的还是必须摈弃的根本标准和尺度
2.树立和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大意义胡锦涛总书记提出,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