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技术转让合同的效力和特征技术转让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和技术隐秘转让所订立的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技术隐秘转让合同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四种类型。下面是我整理的技术转让合同的效力和特征,盼望能给大家带来关心!一、技术转让合同1、技术转让合同的概念及特征第一,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是现有的技术成果。其次,技术转让合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要式合同。第三,依技术转让合同所转移的是技术成果的使用权或全部权。2、技术转让合同的效力技术转让合同的一般效力。第一,对让与人的效力。第2页共3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其次,对受让人的效力。受让人根据商定实施专利、使用技术隐秘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由让与人担当责任,但当事人另有商定的除外。二、技术询问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1、技术询问合同(1)技术询问合同的概念。(2)技术询问合同的效力。托付人未根据商定供应必要的资料和数据,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工作成果的,支付的酬劳不得追回,未支付的酬劳应当支付。技术询问合同的托付人根据受托人符合商定要求的询问报告和看法作出决策所造成的损失,由托付人担当,但当事人另有商定的除外。技术服务合同技术成果的归属第一,有商定的,依照商定确定技术成果的归属。其次,无商定的,受托人利用托付人供应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第3页共3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受托人。托付人利用受托人的工作成果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托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