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服务合同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工程名称:石家庄服务区监控系统安装工程地点:石家庄服务区工程内容:新装六套可旋转监控点、四套固定监控点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乙方包工包料(注:工程所需PVC管、管件,摄像机立杆,由甲方自行采购,并运达施工现场由乙方负责安装
)第三条合同工期开工日期:自年月日开工竣工日期:至月第四条质量标准1、GB5019894《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定》
2、GA/T7594《安全防范工程程序和要求》
3、GA/T7094《安全防范工程费用概预算编制办法》
4、GA/T7494《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
5、GB500549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6、《河北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
7、中国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FJ/1692
8、国家或行业批准的相关产品通用技术条件
9、联网监控系统、计算机系统、通讯系统等相关设备的选型符合国际通用的标准及相关协议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安防行业标准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实施的有关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及国家标准
12、甲方的现场情况及实际需求
第五条合同价款及支付与结算1、合同价款(大写):人民(小写):人民币上述合同价款含本工程所需全部工程器材及材料设备的价款(本协议约定应由甲方负担的费用除外),且本合同价款为乙方承揽甲方发包工程的一次性包死价,即不再因甲方对工程的修改建议及乙方申报的工程内容预算、材料价格的增加等因素而做调整
2、支付与结算:本合同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即(1)工程预付款在合同签订后两天内,甲方按合同价款的%支付给乙方,余%安装工程竣工、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且设备运转正常后付清
(2)剩余的—%作为质保金
质保金支付于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