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程序1
目的:为实施检测/校准标书、合同评审提供程序规则;在充分理解客户需求后评价满足该合同要求的能力并形成文件,消除合同双方对合同要求的差异,确保有能力及时满足客户合同的要求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实验室检测/校准服务中对客户要求(包括客户招标书)、投标书和书面或口头的协议和合同的评审及履行期间客户提出变更合同时的评审
1技术负责人3
1受权与客户签立检测合同,组织对非常规检测合同的评审,负责解决执行合同所必要的资源
2维护本程序的有效性
2检测室负责人:负责评审与本专业有关的检测/校准合同的能力
3综合室:负责合同的接收、洽谈与沟通,协助组织有关部门对合同进行评审,办理日常“检测委托书(合同)”
4资料管理员:负责保存与合同签立、履行和评审有关的文件和记录
1合同的类型和形式4
1常规合同:已通过权威机构认可的常规检测/校准项目的合同4
2非常规合同(或特殊合同):包括新的、重要的、大宗的、特殊要求的检测/校准项目的合同
3合同可以是为客户提供检测/校准服务的任何书面或口头协议,合同形式包括正式合同、客户委托单、信函、传真、电话、电报、或E-mail等
2客户要求的确定4
1由综合室对客户明示的要求进行确认并识别客户潜在的要求,包括习惯上隐含的、无须明示的要求,必须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4
2由综合室就客户要求与客户进行沟通,就是否承接检测/校准项目报技术负责人或授权人审核批准;4
3在对客户要求和承接该项目进行确认后,由综合室与客户进行洽谈,并拟订合同
4客户要求、标书与合同之间的任何差异应在工作开始之前得到解决
3签立合同4
1综合室接待人员按照本程序4
1条对合同的类型进行界定
2当客户向实验室提出常规检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