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写作》课程教学大纲教学大纲总体说明部分一、课程概说法律文书写作是一门综合性、应用性很强的课程
该课程是为培养和提高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法律专门人才的业务能力而开设的一门应用写作课
二、课程教学目的要求教学目的:旨在通过传授国家司法机关、依法授权的法律组织、律师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民个人为解决法律事务而制作的各种法律文书的写作知识,使学生达到能用会写各种法律文书的目的
教学要求:⒈正确认识本课程的性质、特点、任务及其学习的基本内容,全面了解本课程的体系与结构,明确本课程在整个法律专业教育中的地位及其与相关课程的关系
⒉在认清本课程性质、特点和教学任务的条件下,集中精力指导学生学习各类法律文书的写作知识和要领,并要求学生逐步达到能用会写常用法律文书的程度
⒊要处理好本课程的基本原理、基本概念和基本方法三者的关系
为此应引导学生善于把法律文书的总论部分和文体分论部分的学习紧密结合起来,使总论成为文体分论的理论概况和指导,文体分论又成为总论的演绎和具体说明
使两者相辅相成、互相渗透
⒋在引导学生学好法律文书写作知识和要领的基础上,切实注意指导学生实际的操作和演练
根据本课程安排的写作练习,要求学生学会实际运用,并逐步达到会写常用的法律文书的基本要求
三、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根据课程的性质和特点,本课程的教学方法主要有两个方面,即系统讲授课程的知识和指导学生实际进行写作演练方面
本课程的教学应以学生学习文字教材的基本内容为主,系统、全面地学习法律文书的总论知识和各种具体法律文书的写作知识和要领;学生的写作练习须给以足够的重视和必要的指导,要避免单纯的重复文字教材的内容,而忽视对学生写作练习的指导
应提供一定的案件实例素材,要求学生写作相应的法律文书
四、考核形式考核方式:完成两篇法院法律文书的写作练习,两篇律师实务的文书写作练习,以此作为期末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