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发部门:密级:川蓝集发[2004]129号四川蓝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车辆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及各子(分)公司车辆管理,强化驾驶员及车辆业务参与人员的责任意识,明确操作程序及责任,经过多年的实际管理总结,不断修订、完善形成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主要规范下列内容(一)专职驾驶员管理(二)自驾车人员管理(三)车辆调度管理(四)车辆购置及出让程序(五)车辆年度检审、养路费缴纳及保险购买管理(六)车辆维修、保养管理(七)自带车费用补贴规定(八)配备车费用报销规定第1页(九)交通车管理(十)车辆事故处理规定第2页(十一)车辆油料管理第二章专职驾驶员管理第三条集团专职车辆驾驶人员应该以对企业内外客户提供满意服务作为工作目标,相互协作、充分信任、良好沟通
第四条严格遵守集团《考勤管理制度》
所有人员须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出车
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否则按缺勤处理
第五条事假须提前向上级领导请假,经同意后方可休假;病假还须同时出具医院证明
上班时间严禁外出办私事
第六条严格遵守集团其他相关规章制度
相互之间应进行监督、提醒
第七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确保安全行车,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
第八条爱惜公司车辆,出发前、收车后应仔细检查车辆,确保车辆的水、电、油等性能正常
第九条对所驾驶车辆的各种证件应经常进行检查,确保证件齐全有效
第十条工作时间等候休息时须在工作区并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调度
第十一条服从领导工作安排,凭派车单按时出车
第十二条进行车辆的加油、保养、维修等,须经直接领导同意后,方可动车
第十三条实行专车专人,专人专管,若因工作需要交接车辆,第3页必须提前做好交接检查,凡发生车辆损坏而责任不清的,由经手驾驶员共同赔偿
第十四条行车时不得吸烟,并对乘车人员热情、文明、礼貌
第十五条在外出车,必须停放于专用停车场,离开时认真检查门锁,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