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满足XXX通勤车辆的需求,规范提高通勤车服务质量,本着平等、自愿、有偿使用的原则,XX与XX共同制定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双方为甲方:XXX乙方:XX第二章租赁车辆、租金、期限第三条通勤车辆:乙方需提供车辆别为:53+1+1座2台,车牌号码分别为:(签约时补)35+1+1座2台,车牌号码分别为:(签约时补)第四条通勤线路:通勤线路及通勤站点按甲方要求(详见附图),中途不准随意停车上下,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因不按规定停车路线及站位上下车的要求
通勤车发车时间:早6:20晚17:20如遇特殊情况由甲方及时通知乙方
第五条发车地点:由甲方指定
第六条通勤车辆每日租金为540元/台(53座);500元/台(35座),临时发生加班或增加车辆往返次数时,按实际发生通勤次数计算(此价格为现签定合同期间内的全年平均价,已考虑了冬季暖风及夏季空调的因素,但不含在此基础上的燃油上浮的价格因素
)车辆运行中如遇市政修路或其它的特殊情况,超过5天以上所造成的增加行驶里程,通勤车租金按增加的成本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本合同的日租金/台是按现行的燃料价格(0号柴油)签订的(7
23元/升)(35号柴油)签订的(8
31元/升),如燃料市场价格增加(减少)0
5元/升(含0
5元),日租金应增加(减少)10元
燃料市场价格增(减)在0
5元/升以内,日租金不做调整
第七条承租时间:自2013年11月1日至2014年11月1日止
如续租,另签合同
如一方提出解约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
第三章甲乙方的权利与义务第八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有权在承租期间,要求乙方按工作时间、线路走向合理安排通勤站点及运行时间
二、甲方有权督促和要求乙方驾驶员按规定时间和线路运行
三、甲方有义务遵守乘车规定,保证安全上下车
四、甲方有义务为乙方驾驶员提供休息室及午餐的方便环境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一、乙方为甲方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