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典型案例1・自贡“维权小超人”三年三获双倍工资【案例回放】维权“小超人”是一名外地来自贡工作的中年妇女,她在三年内从三家企业共获得了3万5千元的双倍工资差额的赔偿
前年,她应聘到一家企业做操作工,工作了一段时间,企业提出与她签订劳动合同,她以各种理由推脱
工作快一年后,她以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提请劳动争议仲裁,获得1万多元的双倍工资差额赔偿
去年,她又在一个家具厂找了一份工作,后以同样的理由拿到了1万多元赔偿
今年,她去了一家纺织企业,企业要求她签合同,她还是拒绝
最终企业支付了7千多元的赔偿
【争议焦点】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企业是否也需支付双倍工资
【法律解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而现实中确也存在部分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的情况,此时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事实劳动合同,否则超过一个月就需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据此,本案中的女工获得三次双倍工资差额的赔偿
自贡某铝材店个体户被判支付双倍工资【案件回放】张某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成立了个体性质的自贡市大安区铝材店,从事铝材销售及制作、安装业务
曾某经人介绍到铝材店从事门窗制作、安装工作,每完成一个平方米的工作量,就由原告计发10元工资给被告,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010年3月,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法院判决铝材店支付曾某工作期间的双倍工资13200元
【争议焦点个体经济组织用工是否适用双倍工资规定
【法律解读】个体工商户属于个体经济组织,《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本案中原告是个体经营组织,被告受原告的聘用从事铝合金门窗的制作和安装,是原告经营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