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工程分包合同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二)工程地点:(三)工程内容:主要是挖填土石方,土石方内外运、场地平整等
(四)工程数量:此标段挖方总量约为立方米(数量暂定,以审计为准)
二、工程期限根据双方协商,工程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环境影响、道路情况、车辆运输、管理情况、施工检查、政策变化以及可能出现群众阻挠施工等一切可影响工程施工进度的因素,除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外,出现其他因素工期不予调整
三、工程质量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及资料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时,应按图纸和验收标准执行
四、工程价款及结算(一)工程总造价:经双方确定本合同综合单价为元/立方米,全部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元(大写),包括挖填土石方费、装车费、平整费、运费、卫生费、弃土费、税金及相关费用,双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价款
(二)本合同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按下列方式办理: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工程量是暂定数量,待甲乙双方共同核对后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
如甲方提供的图纸和说明书与实际不符,按实际签证结算
(三)工程价款结算1、合同生效并开始施工后,甲乙双方每月底对接确认完成的工作量,甲方于7日内按完成数量总金额的50%支付工程款;2、土方工程结束后,乙方申报工程结算资料,经甲方审核后,30日内付审核结算款的75%;3、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在60日内向乙方付清全部余款
五、工程承包方式1、本合同履约保证金10万元,合同履行结束后,无息返还
2、乙方不得将合同约定的工程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施工
工程开工后,如发现乙方有未按合同承诺实施的,甲方有权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