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非油品配送运输合同托运方(甲方):承运方(乙方):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青海•西宁非油品配送运输合同托运方(甲方):住所:营业执照注册号:法定代表(负责)人:承运方(乙方):住所:营业执照注册号:法定代表(负责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非油品运输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配送商品范围配送商品范围:食品、饮料、酒类、香烟、巧克力、地方特产、音响、杂志、日用品、润滑油、汽车用品适用于便利店销售的商品2.配送方式及车辆配置2.1配送方式为公路配送2.2乙方运输车辆以厢式车为主。厢式车配备自动液压升降尾板、定位系统(GPS定位系统B3.配送区域及地点3.1配送区域。乙方根据甲方非油品业务的需求和区域配送线路,实行配送服务保质保点运行,配送线路起始点为甲方中央仓,商品送达区域(一下简称送达地点)为甲方西宁公司、海东公司、湟源公司、黄南公司、玉树公司、果洛公司、格尔木公司、海西公司所属加油站便利店和指定的卸货地点。3.2配送线路的确定。按照青海销售公司各加油站便利店的实际,甲乙双方共同确定八个配送区域,按照基本固定的运输路线乙方予以执行。3.3具体配送地点。西宁中央仓配送辐射全省各加油站便利店。4.运价界定及运费结算4.1运价界定。按青海地区实际配送情况,甲方每月按配送货值(含税进价)的4.5%结算运输费用给乙方。4.2运价的结算。甲、乙双方实行按自然月结算。每月25日后由乙方统计人员以当月运费结算表和签认单与甲方进行核对。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核对完毕。由乙方在当月25日至30日向甲方开具运输发票交甲方财务部门,甲方财务部门按照运输发票于当月财务结账后15日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若遇节假日时,付款顺延。4.3运费调整在本合同期限之内,运费结算标准可根据CPI刚性物价上涨、车辆主要消耗油价的变动和国家政策性调整的情况进行运价联动调整。4.3.1若发生物价上涨、油价调整和国家政策性调整车辆各种费用时,须重新测算运价,经甲乙双方商议确认按调整后的运价执行。5.甲方的权利义务5.1甲方有权对服务于便利店的商品配送车辆进行检查,经甲方检查合格的配送车辆才可进行配送;有权检查乙方配备车辆及司乘人员情况,对不符合约定的事项提出整改意见。5.1.1检查配送车辆的内容。安全运行、车辆技术性能、GPS系统等。5.2及时下达配送计划指令。5.2.1甲方须及时给乙方总调度室下达商品货物配送计划指令。5.2.2乙方按照甲方提供《商品配送单》注明的商品名称、数量进行装车,库房装车时间一般不超过四个小时。装车结束后,乙方确保送达指定地点。5.3做好接货准备工作。便利店收货人员须及时配合整个配送业务的点、验、接工作,不应以任何理由压车或拒绝收货。5.4甲方调整配货目的地。5.4.1当乙方将托运物交付收货人之前,甲方可以根据便利店的需求,及时要求乙方中止运输、返还货物或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5.4.2若甲方因节假日或业务发展需要调整,修改配送周期,应提前一周以上通知乙方,以保证乙方做好时间车辆人员等准备工作。5.5甲方物品的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和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对配送货物进行包装施封,并且运输货物不得含有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规定的违禁O品。5.6合同期履行期间,原则上甲方不得将甲方的货物交给任何其他第三方运输配送。并保障24小时装卸交接验收配送商品。5.7有权要求乙方在商品货物配送过程中所发生的的数质量差异的赔偿(具体赔偿按照国家商务部规定执行。5.8甲方应及时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方式和费率支付费用。6.乙方的权利义务6..1按照甲方的要求做好商品配送车辆的配置。6.1.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配备满足甲方非油产品配送的车辆,乙方提供给甲方进行运输服务的车辆需经过甲方书面认可并可登记备案。6.1.2乙方若遇特殊情况(国家重大会议及活动时)商品配送车辆不能满足非油品配送时,需书面告知甲方。6.1.3乙方保证所有运输车辆的载重吨位与在车辆管理部门核定的载重量一致,不能违法使用或私自改造车辆。6.1.4支持24小时运作,运作范围支持甲方的加油站网络及发展需要。6.1.5须具备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