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开发计划管理制度(试行)第一条目的为规范计划管理流程,提高整体计划管理质量,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上海土地获取后项目开发计划的编制、执行与管理
第三条定义项目运营计划——获取新项目后上报总部决策(II)计划中明确的项目经营计划;项目年度指导性经营计划——年初(5月)根据公司次年年度经营指标制定的项目次年年度指导性经营计划;项目年度经营计划——年末(10月)根据公司次年年度经营指标制定的项目次年年度经营计划;项目开发节点计划(动态计划)——围绕项目开发确定的各阶段主要控制节点(70个节点)计划A类节点——项目开发节点计划中的重要控制节点;B类节点——项目开发节点计划中关键路径上的重要任务,专业、部门间的主要接口工作;C类节点——项目开发节点计划中影响较单一的节点,其变化不影响后续重要节点
集团项目运营管理平台——一由集团开发综合项目工程、销售、成本、结算、规划、资源、资金等信息的管理平台
项目计划信息平台——由上海公司开发对项目开发主线上的主要工作时间节点进行集中管理的信息平台
上海沟通协作平台——由上海公司开发对沟通信息集中管理的信息平台
第四条计划管理职责4
1产品决策与计划管理委员会:负责指导公司各项目制定或修订项目年度经营计划;负责项目开发节点计划的审批与调整;负责项目A类开发节点计划的变更审批
2事业部/项目部:负责项目开发节点计划的编制与上报;负责项目开发各阶段的计划落实与协调;4
2工程管理部:负责项目开发节点计划的审核与备案;负责项目开发节点计划执行情况的跟踪、反馈及评估,参与重要配合工作的协调;4
3财务管理部:负责对事业部/项目部年度经营计划进行审核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控;4
4项目发展部:负责新项目获取阶段协调相关部门(工程、设计、营销等)根据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制定项目运营计划,并于项目交底会时将项目运营计划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