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一公司西平铁路项目合字(2010)XPSD-3-2-号甲方:中铁一局西平铁路工程指挥部第二项目部乙方:为加快西平铁路项目工程施工进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西平指挥部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工程名称:洞门端翼墙预制块砌筑及背后砼浇筑工程
2工程地点及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内容3
1洞门端翼墙预制块砌筑及背后砼浇筑:包括洞门工作面的清理(含土方开挖)、安拆模板、脚手架搭拆、洞门预制块运输、砌筑、勾缝;预埋管件埋设;洞门端翼墙工程砼拌合、浇筑、捣固、养生;安装名牌号标;爬梯钢件埋设等
2关于完成本工程所发生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现场文明施工等
3以上未列工作项目及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4在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本履约保证金待合同终止后视乙方合同履约情况退付,此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5承包方式及价款:采用全费用承包方式
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大写:5
1工程数量及承包单价,详见附件一《工程量清单》本合同洞门预制块砌筑、洞门砼浇筑等的人工费、材料费(除预制块、泄水管、爬梯钢料及名牌号标外)机使费以及间接费、安全质量管理及培训费用、劳保基金、管理费、利润等为完成合同约定的第3条承包内容而发生的全费用进行承包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和工程验收后,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本合同单价,即使国家和省、部所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验标发生修改或变更,合同单价也不作调整
2本合同单价中不含建筑业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由甲方统一缴纳
其他税费由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缴纳
3合同价格除包含了完成合同规定承包内容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外,还包含了施工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