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茶采购合同合同编号:37256882需方单位(甲方):经济管理学院实训超市供方单位(乙方):聊城市奶茶代理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规范合同当事人的交易行为,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奶茶采购概况1、奶茶名称:香约、香飘飘、优乐美、珍珠等
2、采购地点:聊城市
第二条供应的奶茶名称:香约、香飘飘、优乐美、珍珠等
金额(大写):贰仟叁佰肆拾伍整注:1)上述单价不得因市场行情波动而变化,上述单价已包括到交货地点的运输费用、运输中的损耗费用、装卸费、运输费、运输损耗费不可另行追加计算
2)最终结算数量按甲方实际签收到的数量为准
第四条遵循的质量和技术标准要求1、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质量和技术标准要求供应货物
2、甲、乙双方约定奶茶验收遵循的质量和技术标准:国家现行规范
3、乙方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标准规定,随每批产品提供《产品合格证明》、《质量检验报告》、《产品质量保证书》、奶茶发票和其他相关技术质量资料
第五条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1、乙方应在交货同时向甲方提交该批产品的《产品合格证明》、《质量检验报告》、《产品质量保证书》、奶茶发票和其他相关技术质量资料
2、验收标准按甲、乙双方上述第四条约定的该奶茶现行的国家或行业标准验收
3、甲方有权于奶茶出厂前对奶茶进行测试检验,乙方须在各批奶茶出厂前5天通知甲方
4、奶茶数量以甲方书面签收为准
奶茶外观质量甲方应及时验收,必要时须经过业主和监理的验收通过,甲方、监理或业主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向乙方提出,在问题未查清之前该批产品必须封存不能使用
5、经核查该批产品确实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甲方由此受到的经济损失,包括工期损失均由乙方按违约责任承担
6、甲方在奶茶到场验收时未发现质量问题,但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