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的现实意义作者: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华工商联新能源商会法律顾问来源:中国节能服务网浏览次数:28日期:2011年4月29日11:512010年8月9日,由发改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提出,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等单位负责起草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以下简称《通则》)作为国家标准(标准号为GB/T24915—2010)正式发布,并于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迎来全面推广的大好时机下,《通则》的法律性质如何
节能服务公司应该做哪些准备才能更好的运用并实施《通则》
《通则》的发布和实施将对我国节能服务产业特别是节能服务企业产生怎样的影响
《通则》的背景及主要作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我国政府与世界银行就在我国示范和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达成了共识,并决定共同实施中国节能促进项目,开展节能工作
1998年是一个值得铭记的年份,这一年,我国政府与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共同实施的大型节能合作项目正式将“合同能源管理”引进我国
与此同时,先后成立了三家示范节能服务企业,自此拉开了我国节能服务产业的序幕
通过多年的飞速发展,我国节能服务产业规模不断壮大,形成了一支强大的产业大军
据统计,节能服务公司已由最初的三家示范公司增长至2010年经备案的500家,与此同时,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超过4000项
合同能源管理作为市场化的节能机制,可谓是一项从西方国家引进的泊来品,虽然已在我国落地生根,但是我国合同能源管理在术语、运作模式等技术层面尚缺乏统一的规范,要想在我国合理推广使用,仍然需要不断消化吸收和进行本地化改造
从行业发展角度,制订统一规范存在技术上的必要性
此外,我国已通过立法将合同能源管理列入鼓励和推广的节能措施范围,这一现实也决定了社会急需合同能源管理的相关指南
《通则》的指南意义,从提供合同参考文本这一作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