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锁买卖合同甲方(实方):乙方(卖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平等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智能锁产品(以下简称“产品”或“智能锁”),并由乙方完成产品安装等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第1条产品的名称、品牌(制造商)、型号、规格、材质、数量、单价等1.1产品名称、品牌(制造商)、型号、规格、材质、数量、单价等序号名称品牌型号数量(把)单价(元/把)合价(元)备注1每把锁包括的门卡、钥匙等数量为______。2工程锁(指锁的面板和执手,不包括锁芯)供甲方装修过渡期使用,需归还乙方,若因甲方原因丢失,按¥______元/把赔偿。3总计上表的智能锁单价及总价已包括产品(包括安装配件及辅材等)制造、包装、搬运、装卸车、运输、安装、产品保管、成品保护、保险(包括人员、产品及其它财物等)、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前的损耗、合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等涨价风险)、产品使用维护培训、验收、专业清洁及垃圾清运、管理、利润、保修、税金等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责任和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工程锁的包装、搬运、装卸车、运输、安装及拆除、产品的损耗、使用期间的维修、管理等费用]。非经甲方书面同意,本合同约定的价格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予增加。1.2按上述价格表中的数量及产品单价计算的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若出现甲方原因调整产品,合同已有价格的按合同已有价格计价,合同无适用价格的,由乙方根据本合同产品的价格水平向甲方报价,甲方按同等质量下的最低价审核确定。第2条付款方式2.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付款申请及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收到前述发票及资料后,向乙方支付智能锁订货产品总价的%作为定金,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货款。2.2乙方将全部智能锁送达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经甲方及监理对全部智能锁进场初验合格,乙方向甲方提供付款申请及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甲方初验合格的智能锁总价%的货款。2.3全部智能锁由乙方安装完成,经甲方及监理书面验收合格,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结算总价书面确认,乙方向甲方提供付款申请及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累计达到合同结算总价的100%(支付保修金时无需再提供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本合同结算总价的95%。2.4本合同结算总价的5%作为产品保修金,保修期届满,产品不存在未处理的质量问题,乙方提供付款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息支付完保修金余额。2.5乙方未履行约定义务或存在违约情形的,甲方有权延迟付款。2.6甲方将本合同款项以转账或支票方式支付至乙方下述银行账户:收款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若因上述账户错误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如逾期付款等)。2.7除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外,甲方不接受乙方委托第三方收款的支付方式。2.8每次付款时,甲方有权在当次付款中扣除应由乙方承担或支付的费用(包括违约金、赔偿款等)。2.9因甲方原因遗失或损坏发票,乙方应提供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乙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等甲方完成增值税抵扣所需的相关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暂停支付任何款项。第3条产品质量标准3.1乙方供应的产品有国家标准的,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及厂家标准、合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附件智能锁的功能及技术参数等要求),没有国家标准的,适用行业标准及厂家标准、合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附件智能锁的功能及技术参数等要求),同时存在以上标准的,按最严格的标准执行;没有以上标准的,按实现甲方合同目的的通用标准执行。3.2乙方保证产品是全新的、表面和内部均无瑕疵的原厂优质产品,产品不得有尺寸不符、颜色不符、造型不符、刮花、脱色、变形、开裂、零件缺失等现象,并取得中国环境标志认证。3.3乙方须按甲方书面确认的产品图纸、图片、材质、制造工艺、样板、色板等进行生产或采购。若甲方未提供前述事项要求或未对前述事项确认,乙方应在生产或采购前提前合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