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答辩状近年来,劳务纠纷也时有发生,那么,下面是给大家整理的劳务合同纠纷,供大家阅读参考
劳务合同纠纷答辩状1答辩人:xx有限公司,住所地在XX市xx路,法定代表人:xx,董事长被答辩人:xx,男,汉族,1x6x年x月1x日出生,住XX市xx号xx室被答辩人诉答辩人解除劳动关系、工资争件,现答辩人提出答辩如下:一、被答辩人请求解除劳动关系的事实和法律依据被答辩人因自身原因于xxx年2月21日主动辞职,其后双方于xxx年2月22日就劳动合同解除达成结算协议,双方劳动关系已经解除
被答辩人再主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明显不当
二、被答辩人主张给付各项费用15454x元没有依据1、被答辩人辞职后,双方在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协议,明确约定被答辩人在答辩人处工作期间的工资、加班费、节日加班费用等费用已全部结清,被答辩人对此无任何异议,被答辩人不再追究答辩人任何责任
根据江苏省高院、江苏省仲裁委苏高法审委(2xxx)4x号文第25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加班工资等劳动报酬的计算、支付达成结算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应认定有效,但有证据证明在协议签订时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乘人之危等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形除外
本案中,双方已就工资、加班工资等达成结算协议,该协议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又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依法有效
2、被答辩人主张经济补偿金于法无据
被答辩人主动辞职,也不符合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前置条件和程序,主张经济补偿金没有法律依据
3、被答辩人主张双倍工资亦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首先,双方签有劳动合同,不存在双倍工资的问题;其次,主张双倍工资有着明确的时间限制、时效限制、数额限制
被答辩人的主张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综上所述,被答辩人的仲裁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不能成立,恳请贵委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仲裁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