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电力设备信用体系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征集体系、信用市场监督管理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增强全社会信用意识的战略方针,促进全国电力设备信用体系建设,搭建全国联网的电力企业设备信用管理平台,有效地惩戒设备市场失信行为,规范电力设备市场信用秩序,增强电力企业防范设备信用风险能力,提高我国电力企业装备的现代化水平,以确保电力企业设备安全、高效运行,中国电力设备管理协会依据《全国设备信用体系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信用是市场经济的生命和市场正常运行的前提
缺乏对电力设备市场信用的管理,势必出现电力设备失信行为和假冒伪劣产品等其他不规范的电力设备服务
因此,建立健全电力企业设备信用管理制度,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必然要求,与每个企业的利益息息相关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电力设备信用,是指电力设备制造(经销)企业履行的设备质量、服务水平承诺和约定的能力
这种能力以直观的信用等级符号来表示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电力企业设备信用征信,是指电力企业设备信用征信机构通过对全国各电力企业的各类电力设备信用信息进行采集、加工、记录、使用、发布、保存,并建立电力设备信用档案和信用信息数据库,实现全国电力企业设备信用信息的联网和共享,并向电力企业、社会发布有关设备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履约能力状况的信用评估报告以及提供设备信用信息的咨询
-1-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的电力企业设备信用征信机构,是指依据本办法确定的从事电力设备信用征信的机构
第六条电力设备信用体系是一种促使形成良好设备信用环境的长效机制和共享设备信用资源的平台
它包括设备信用制度、设备信用管理、设备信用评估、设备信用服务、设备信用激励与惩戒机制五个方面
其中建立电力设备信用制度是设备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培育电力设备信用管理及其服务系统是电力设备信用体系的重要任务;开展与应用